我公司承接包车业务,大中小型车 均可包车 费用为2种方式,包车价格含油费 和包车含司机费用单算油费2种形式
租车合同
未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确保旅游者的人身安全,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公平、平等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内容如下:
1、乙方租用甲方旅游车,用车时间为:X 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此次包车所行驶的线路为 出行线路添加 ,若无特殊情况,双方不能随意改变线路;若确实需要改变,由双方协商后才能改变。双方约定接团出发时间为X年X月X 日 待定 点,接团地点 ,甲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于乙方指定的时间准时到达指定地点 。
2、本次租车费用合计人民币 XX 元(大写:XXX整 ),该车行驶中产生的费用(如过路过桥费、 加油费、停车费、)均由 甲 方 负责,此次包车乙方为甲方提供 1位司机的食宿。甲方按合同完成任务后,乙方于X月X日前付清全部租车款。
3、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车型为座共 1辆,38+1(1辆 )
4、合同签定后,双方必须遵守,如单方恶意取消合同,违约方赔付另一方租车费50%的损失。但是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原因造成乙方团队取消或甲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应在距出发时间24小时告知对方则不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是经公安、交通部门年审检验合格并符合行业标准的车辆,保障车况良好,并已足额办理了乘运人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
6、如甲方提供的车辆中途因车辆本身的故障造成抛锚,则由甲方尽快更换相应的车辆,因此产生的直接费用由甲方负责。
7、在行驶过程中,乙方人员及客人应遵守乘车规定,不能随意离开座位、身体任何部位不能伸出车窗。不能影响驾驶员的行驶安全,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甲方不负责任。
8、如因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如塌方、泥石流、不可预见的断路、非本车交通事故的堵车等造成行程不能完成或行程延误, 所造成损失不由甲方负责。
9、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抛锚、漏接、 造成乙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0、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1、补充条款: 1、 甲方司机及车辆服务或设施如有问题,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公司反馈意见 ;甲方做出及时调整,如未及时调整导致出现的问题有甲方负责。
甲方代表签字或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 话: 电 话:0314- 2060985
联系人: 计调:赵蕾
手机: 手 机:1502894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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